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皖维集团公司专注技术职称管理实施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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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:2019-08-20 06:46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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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条 为进步推进人才强企战略,构建各类专注技术人员专注技术职称正常晋升通道,根据和省专注技术职称制度有关政策规定,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。?
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皖维集团公司各系列专注技术职称管理。
第三条 专注技术职称是专注技术人员技术能力的标志。为使职称评审工作经常化,提高职称管理效率,对主要通过评审取得职称资格,并且公司在该专注岗位工作人员较集中的专注技术系列,公司在征得相关职称主管部门同意,设立专注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评审机构,开展初级职称资格的评审认定工作。
第四条 设立皖维集团公司工程类初评委。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主要由公司主要导、公司内具有相关中、高级专注技术职称专家和人力资源部门相关人员组成。评委由职称管理办公室从专注技术人员专家库中抽取,评审委员单数组成,原则上不得少于7人。初评委办事机构设在人力资源部,负责推荐评委人选、受理申请、组织考评、接受咨询等日常工作。
其他专注系列的初评委如必要,循此例办理。
第五条 公司专注技术职称初级评审原则上每年开评次。每年五月份接受申报,六月份集中评审认证。中、高级职称按各系列专注技术职称的主管部门的通知为准。
第六条 申报初级(员级、助理)人员基本条件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纪守法;热爱本职工作,具有较高的敬业爱岗,尊重科学的职业精神;任期考核或年度考核合格;身体健康,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。
第七条 员级申报条件
大学本科学历,在专注岗位上工作满半年;大学专科或中专学历,在专注岗位上1年见习期满考核合格。
第八条 初级(助理级)申报的条件
1. 大学本科学历,取得员级资格并从事本专注工作满年;大学专科学历,取得员级资格并从事本专注工作满二年。
2.中专学历,取得员级资格并从事本专注工作满四年。
3.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,取得专注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。
4.基本掌握本专注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,具有解决本职工作中般性问题的能力,并取得定的工作业绩。
5.撰写不少于2000字本专注技术论文或专注工作总结1篇以上。
第九条 中、高级职称条件按和省定标准执行。
第十条 取得高等、中等职业技术院校学历人员,原则上向技师方向发展,晋升职业技能等级。如果确系在技术岗位上工作,本人有要求,也可参加专注技术职称评审。
第十条 完成规定学时继续教育。申报专注技术职称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,申报初、中、高级专注技术资格的,根据省统规定每年不少于72学时。
第十二条 个人申请,单位考核。专注技术人员晋升职称,必须由个人申请。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请人任职的职业能力、工作表现、专注技术业绩等进行综合考察,签署意见。
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有关评审表格,并提供下列原始材料:
1、《专注技术资格评审表》。
2、《申报专注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》。
3、学历证书、资格证书、聘任证书、继续教育证书。
4、任现职以来专注技术业绩、成果,以及作为主要专注技术贡献者完成的项目,获得社会、学术团体或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证书及奖励证书等。
5、任现职以来的论文和解决专注技术难题的专题报告或实例材料。
6、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张。
7、评审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、证件进行逐项核实,查验是否真实、齐全、规范。
第十五条 评审办法
1、初评委通过投票方式评审产生结果,并将结果记入评审表。
2、人力资源部应将评审结果在公司有关媒体上公示。
第十六条 任职期内受党纪、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,不得申报;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,当年不得申报;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,除取消申报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外,在以后的5年内不得申报。
第十七条 评委会在《专注技术资格评审表》中写明评审结论,由组长或副组长签字(盖章),并加盖评委会印章。
第十八条 评委会评审结果报公司审批,审批后,将结果以文件形式下发,并归档。
第十九条 通过参加统考试取得专注技术职称的,申报前必须先报人力资源部备案,取证后存档。
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。